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1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十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应信息。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履行各自的内部程序,以期尽快提交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