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权转让新疆佳龙存在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转让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公告”,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公司 2018-124 号公告。

2018年 6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集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佳龙”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6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 2018-095 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根据该相关规定,中弘集团拟向新疆佳龙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存在被终止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地产网注意到,截止目前中弘控股报收0.89元,下跌超过五个点,近两日股价下跌已经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