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95号),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条、第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如公司对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主办券商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提供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重新确认及新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公司目前正与可能的证券公司接洽,将尽快完成主办券商聘请事宜。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