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股价交易异常波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暂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函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于2024年4月16日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目前相关年报编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沟通推进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暂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 经了解,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五)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