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为唐山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和信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唐山金乾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开发位于唐山市运河东路与正泰街交叉口西南角的唐山丰南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 25,000 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另加三年止。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和信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质押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的全部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质押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