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公司申报发行170亿元储架CMBS

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储架 CMBS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 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报储架发行CMBS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拟申报 储架CMBS规模项下包含新发CMBS以及存量CMBS续发,各期标的物业以及其 发行规模结合公司和市场情况确定。

2. 发行期数 不超过5期(含)。

3. 发行期限 公司发行CMBS产品的期限为不超过18年。

4. 发行方式 公司CMBS产品获得无异议函后,分期发行,各期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结 合公司资金情况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5. 发行利率 公司CMBS产品在无异议函核准的额度内,各期产品发行均结合当时市场 情况发行,最终利率以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6. 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 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但不能直接用于支 2 付土地款(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7. 增信方式 金融街控股担任债务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物业运营支出提供流动性支 持;担任售回和购回承诺人;标的物业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标的物业的租金 收入提供质押。

8. 承销方式 公司CMBS在无异议函核准的额度内,各期产品的发行主承销商以余额包 销方式承销。

9. 决议有效期 公司发行CMBS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10. 相关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全权办理发行CMBS储架/分期方案细化及发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