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重选易小迪为执行董事

)重选范晓华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兹通告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2号D座12层会议室举行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处理下列事项:

省览及考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省览及考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报告;

(a)重选易小迪先生为执行董事;

(b)重选范晓华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c)重选顾云昌先生(已在任超过9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d)重选黄博爱先生(已在任超过9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重选李春平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