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7日和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境外全资子公司黑牡丹(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香港控股”)作为发行主体,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 1.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不超过 3年的债券。
2020 年 10 月 13 日,黑牡丹香港控股完成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工作,发行金额 1.2 亿美元,期限为 3 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利率为 5.00%,发行款 1.2 亿美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到账。
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上述境外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上述境外债券本息已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