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经 2022 年 9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45号),就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
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