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为控股子公司申请6.4亿元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为天保创源按上述贷款额度的 55.7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667.20 万元。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 6.4 亿元额度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为 3 年,该笔贷款用于天保创源“津滨保(挂)2022-16 号地”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天保创源拟以其自持的上述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为天保创源按上述贷款额度的 55.7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667.20 万元。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控集团”)同意为天保创源上述贷款按天保创源另一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保控股”)持股比例 44.27%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8,332.80 万元。公司及天保创源无需提供反担保。

天保投控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保控股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天保投控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天保创源接受天保投控集团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申请 6.4 亿元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2 票回避、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申请 6.4 亿元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天保创源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公司及天保创源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10 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该议案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