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发展:现阶段住总房开、开发公司暂不具备注入公司条件

城建集团拟对原承诺事项作出变更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现持有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1.86%股份。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城建集团 2018 年承诺在 2023 年 10 月 21 日前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注入公司。2019 年底,根据国资整合安排,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并入城建集团,其旗下涉房业务公司(以下统称“住总房开”)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通过梳理住总集团、开发公司的地产业务情况,现阶段住总房开、开发公司暂不具备注入公司条件。城建集团拟对原承诺事项作出变更,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住总房开和开发公司仍存在重大诉讼、历史遗留产权等问题需要解决,在合规稳健经营、人员与组织架构等方面尚需进一步理顺,暂不具备注入公司条件,故变更同业竞争承诺。

控股股东城建集团变更后的承诺如下:
“为进一步解决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及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下设全资、控股涉房业务公司(以下统称“住总房开”)和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发展”)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支持城建发展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在本公司对城建发展拥有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城建发展作为旗下房地产类业务和资产整合的唯一上市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持续在房地产业务方面优先支持城建发展,协助其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2、关于开发公司与城建发展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承诺为切实推进开发公司与城建发展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本公司承诺:
(1)积极督促开发公司整改、规范所存在的重大诉讼等问题,合规稳健经营、梳理内部人员及组织架构、理顺外部投资关系,就所持资产和权益与相关方积极沟通落实权属和相关权利义务安排,使开发公司尽快具备注入城建发展的条件;
(2)开发公司已采用股权托管,托管协议到期时间为 2025 年 6月 30 日,目前股权托管协议尚在有效期。因此,本公司拟延续股权托管方式,若托管期间障碍事项得以妥善解决,将择机将开发公司注入城建发展;若托管协议到期相关事项尚未解决,在同业竞争承诺到期前,城建发展将与本公司续签托管协议。
3、关于住总房开与城建发展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承诺为切实推进住总房开与城建发展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本公司承诺:
(1)积极督促住总房开整改、规范所存在的重大诉讼、历史遗留产权等问题,合规稳健经营、梳理内部人员及组织架构、理顺外部投资关系,就所持资产和权益与相关方积极沟通落实权属和相关权利义务安排,使住总房开尽快具备注入城建发展的条件;
(2)本公司和住总集团将与城建发展存在同业竞争的住总房开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城建发展,若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住总房开障碍事项得以妥善解决,将择机分批注入城建发展;若委托经营管理到期相关事项尚未解决,在同业竞争承诺到期前,城建发展将与本公司和住总集团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