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王红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职务

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王红民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王红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辞职报告自提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红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陈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