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

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六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