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置业:林光蔚已辞任公司执行董事 委任周婉芬为集团财务总监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林先生于过去三十四年内对本集团所作之宝贵贡献。

董事之辞任及退任

Chinese Estates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于林光蔚先生(「林先生」)希望能投放更多时间于彼之个人事务上,彼已呈辞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集团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之职务,自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在林先生的辞任生效后,彼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本公司投资委员会之成员及投资总监、以及本公司各相关附属公司之董事。林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董事会及林先生亦确认,并无有关林先生上述辞任及退任之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预期林先生辞任本公司上述职务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林先生于过去三十四年内对本集团所作之宝贵贡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回购与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董事、建议修订公司细则及採纳经修订及经重列公司细则、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通告」)。根据通函,林先生将轮席告退董事一职,并符合资格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由于林先生的上述辞任,彼已向本公司表示,彼将不会膺选连任董事,因此将于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退任。鑑于最新情况,通函所附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所载有关林先生重选连任之第二、(ii)项普通决议案不再适用及将不会提呈本公司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考虑及表决。撤回上述决议案将不影响代表委任表格的有效性,唯上述第二、(ii)项决议案将不会进行表决或计票。本公司股东于阅读通函、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时务请连同本公布一併阅读。

除上述者外,通函、通告及╱或代表委任表格所载的所有其他决议案将维持不变,并将继续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考虑及表决。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日期、时间及地点维持不变。对于已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本公司股东,该代表委任表格上之决议案在股东週年大会仍然有效,唯上述第二、(ii)项普通决议案除外。

集团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变动

鑑于林先生辞任,董事会已批准委任周婉芬女士(「周女士」)为本公司之集团财务总监;及麦嘉仪女士(「麦女士」)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本公司之授权代表,两者均自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紧接林先生辞任生效后起生效(「委任」)。周女士及麦女士各自的履歷详情载列如下:

周女士,于一九九三年首次加入本集团(其后于二零零九年短暂离开本集团,并于同年再次加入本集团),于委任前为本公司副财务总监。彼持有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周女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在核数、会计、财务报告及税务方面拥有超过三十三年经验。

麦女士,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于委任前为本公司之高级公司秘书部经理。彼持有香港城市大学专业会计与资讯系统文学硕士学位。麦女士为特许秘书,公司治理师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称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士。彼在企业管治及公司秘书方面拥有超过二十三年经验。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周女士和麦女士之新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