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地产: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0.574亿港元

亏损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金融投资组合之公平值收益超过6.0百万港元

冠中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现时可得资料,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不少于9.0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57.4百万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亏损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金融投资组合之公平值收益超过6.0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止六个月期间的公平值亏损41.3百万港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仅根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之数据及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业绩详情将以其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发行之中期业绩公告为准并于其中披露。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