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地产: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最新情况

本公司及其联合财务顾问一直与本集团的债权人保持沟通,以促进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进程,且预计初步的建议方案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前提呈供考虑

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最新情况

本公司一直与其顾问稳步推进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筹备工作,务求达成可行且具有共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持份者的利益。截至本公告日期,独立业务审阅、本公司证券和境外票据持有人的识别、以及对本集团的尽职调查审查、现金流预测和清算分析已基本完成。此外,本公司及其联合财务顾问一直与本集团的债权人保持沟通,以促进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进程,且预计初步的建议方案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前提呈供考虑。本公司将密切监察情况,并将尽力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向市场通报任何重大进展的最新消息。

证券、二零二二年三月票据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人民币票据

根据证券的信託契约及二零二二年三月票据和二零二二年三月人民币票据各自契约的条款,证券、二零二二年三月票据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人民币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未付分派或利息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的赎回日或到期日(视情况而定)到期并应支付。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预期无法支付未偿还本金额200,000,000美元(就证券而言)、728,623,000美元(就二零二二年三月票据而言)及人民币1,589,980,000(就二零二二年三月人民币票据而言)及未偿还分派或利息(视情况而定()「未支付证券、二零二二年三月票据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人民币票据」)。

未能于赎回日或到期时支付有关本金,及未能于在该等分派或利息到期日后的30天宽限期届满时支付该等分派或利息,均将构成证券、二零二二年三月票据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人民币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倘若违约事件发生(如30天宽限期失效)并持续,受託人或当时尚未偿还的证券及╱或相关的优先票据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可通过向本公司及受託人发出书面通知,宣佈证券及╱或相关优先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以及应计未付分派或利息立即到期并应支付(「加速通知」)。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未有接获任何因未支付证券、二零二二年三月票据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人民币票据而导致的加速通知,且并无触发下表所列证券条款的任何交叉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