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置地:陈燕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并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总经理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三年二月三日起:(a)刘宁女士(「刘女士」)因年龄原因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

(b)由于工作安排变动,余志良先生(「余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总经理,并已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c)黄竞源先生(「黄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总经理;及

(d)陈燕女士(「陈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刘女士在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岗位职责,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推动公司资本运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促进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女士任职期间为本集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余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本公司总经理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向余先生就彼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之任期期间勤勉尽责及作出之贡献深表谢意,并希望余先生于担任非执行董事期间继续对本公司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