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公司申报发行 50 亿元CMBS

标的物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街海伦中心、金融大厦等,具体资产在发行前确定。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CMBS 的议案,公司拟储架/单期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的CMBS。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监管机构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申报概况:
1.发行规模:公司储架/单期发行CMBS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标的物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街海伦中心、金融大厦等,具体资产在发行前确定。
2.发行期数:不超过 5 期(含)。
3.发行期限:公司发行 CMBS 产品的期限为不超过 18 年(3+3+3+3+3+3),每三年末保留购回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权利以及调整票面利率的权利。
4.发行方式:公司 CMBS 产品获得无异议函后,分期发行,各期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5.发行利率:公司 CMBS 产品在无异议函核准的额度内,各期产品发行均结合当时市场情况发行,最终利率以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6.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但不能直接用于支付土地款(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7.增信方式:金融街控股作为债务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物业运营支出提供流动性支持;担任各期 CMBS 售回和购回承诺人;标的物业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标的物业的租金收入提供质押。
8.承销方式:公司 CMBS 在无异议函核准的额度内,各期产品的发行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决议有效期:公司发行 CMBS 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10.相关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发行 CMBS 储架/单期方案细化及发行事宜。

其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