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收到苏州法院一审判决书

由被告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07,680元

12月22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新城控股于2022年12月21日收到苏州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驳回原告支金高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504,3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90元,三项合计509,690元,由原告支金高负担101,920元,由被告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07,680元,两被告负担部分已由原告预缴,由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新城控股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待生效的一审判决,如原告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判决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