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文件表明,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 5 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加大权益补充力度,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初期筹划阶段。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尚未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