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

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206,921.03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 1,078,260,925.07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975,852,284.05 元,盈余公积余额为 205,395,424.28 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94,159,430.98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784,101,494.09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是在公司盈利且目前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基础上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相关股东承诺,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香江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现金分红款项用于支付业绩补偿金的承诺函》,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于收到公司2022 年前三季度分红款项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分红款项合计 199,649,329.20元全部用于支付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