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控股:李文雄获委任为本集团联席主席兼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

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由2022年9月23日起生效之本公司董事(「董事」)变更如下:

(1)李文雄先生(「李先生」)获委任为本集团联席主席兼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2)郑松兴先生(「郑先生」)已由本集团主席调任为本集团联席主席,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李先生的履歷详述如下:

李文雄先生,53岁,获委任为本集团联席主席兼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主要负责就制定本集团的整体业务模式、发展策略及重大事项提供意见,并与郑先生合力领导董事会。李先生现为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区建发集团」,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李先生曾任特区建发集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亦曾兼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先生拥有中山大学哲学学士学位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除上述披露外,李先生于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内并无于任何公众上市公司(香港或海外)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及并无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其他职务。就董事会所知,除上述披露外,李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

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团的证券权益。

李先生就担任本集团联席主席兼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与本公司签署董事聘任函,任期自2022年9月23日起为期三年,并根据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李先生将留任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并符合资格于该股东大会上接受重选。李先生将不收取任何本公司之董事酬金、年度绩效奖金及/或获授购股权。

除上述披露者外,概无就有关李先生获委任为本集团联席主席兼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事宜须提呈予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需予以披露。

董事会热烈欢迎李先生加入本公司出任本集团联席主席兼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按照本公司与特区建发集团「优势互补、战略协同、创新发展」原则,实现强强联合,提升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为本集团持续强化管理层团队,确保以最佳的行政管理资源及运营能力组合实现其长期发展目标。

于李先生获委任为本集团联席主席后,本公司将有一名以上主席,因此,根据公司章程,郑先生已由本集团主席调任为本集团联席主席,郑先生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就调任后,郑先生作为联席主席将负责制定本集团的整体策略及评估本集团的业绩,并与李先生合力领导董事会。如上文所披露,李先生主要负责就本集团一般业务模式、发展战略及主要业务事项的制定提供意见,并与郑先生合力领导董事会。郑先生及李先生将就《企业管治守则》(载于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及上市规则而言,共同承担及履行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