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 8%

金地致远拟调用不超过 34,854.55 万元,北京茂康拟调用不超过 43,568.19 万元

我司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拟与合作方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致远”)、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康”) 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世茂”) 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华通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46,057.80 万元,金地致远拟调用不超过 34,854.55 万元,北京茂康拟调用不超过 43,568.19 万元,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 8%。

中交世茂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各方股东权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
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
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