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控股:撤销派付2021年中期股息

监於中国房地产面临的持续不确定性、持续波动的市况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

本公告由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45(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兹提述(i)本公司於2021年8月24日所刊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宣派中期股息、暂停股东登记期间、2021年中期股息预期派付日期及记录日期;(ii)本公司於2021年9月3日所刊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2021年中期报告」);及(iii)本公司於2022年1月4日所刊发更改中期股息预期派付日期公告(「延迟公告」)。诚如2021年中期业绩公告及2021年中期报告所披露,於2021年8月24日举行之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已决议以现金方式宣派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18.4港分(相当於每股人民币15.4分()「2021年中期股息」)。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2021年中期股息的派付日期乃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而中期股息将派付予於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

监於中国房地产面临的持续不确定性、持续波动的市况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为保留更多现金维持流动性去应对目前的市场困境,以及为达致更佳营运资金管理,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已决议撤销派付2021年中期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