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执行副总裁阚乃桂辞职

阚乃桂先生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近期收到执行副总裁阚乃桂先生的辞职报告。阚乃桂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阚乃桂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92.89 万股。辞职后,阚乃桂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阚乃桂先生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阚乃桂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阚乃桂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