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建设:增持计划延期至2023年1月12日 增持数量不变

中南城投称考虑自身和市场的客观情况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函,希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拟提交的《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同意将中南城投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陈锦石、陈昱含、辛琦、唐晓东、胡红卫、曹永忠、施锦华回避表决。

在议案中中南城投称,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稳定,2021 年初其承诺将在 2021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间的可交易日,以公司 2021 年 1 月 12日总股份 3,821,704,794 股基数,通过公开市场增持不低于 1%、不高于 2%公司股份,即增持不低于 38,217,047 股,不高于 76,434,096 股。受政策调控、行业调整、疫情和其自身具体情况等因素影响,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239,327 股,占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总股份的 0.37%。没能完成增持计划,对此其向公司和投资者表示深深歉意!

中南城投称考虑自身和市场的客观情况,为了寻求公司和股东的理解,中南城投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延长其增持计划的实施截至日期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增持数量不变。增持仍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等公开方式,只可以在监管规则允许的可交易日进行,增持股份须遵守买入后六个月内不能卖出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锁定期限的要求。

董事会认为中南城投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提案资格,其提案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该议案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