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置业:东莞中洲置地拟向目标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财务资助

东莞中洲置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本次借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东莞市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业”或“目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中洲置地”)的参股公司,为目标公司获取项目和日常经营开发需要,各合作方共同协商,公司同意东莞中洲置地拟按 40%持股比例向目标公司提供借款,其他股东拟按 60%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目标公司提供借款。为此,东莞中洲置地拟向目标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拟向目标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的借款。

东莞中洲置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本次借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内,符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决策的条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35%;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 21.2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93%,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