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地产集团:进一步回购优先票据合共本金1050万美元

佔塬已发行的二零二二年票据I本金总额的3.68%

本公告乃由力高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按自愿基準作出。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部分回购其优先票据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註销部份回购优先票据(统称为「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已进一步回购本金额为10,500,000美元的二零二二年票据I,佔塬已发行的二零二二年票据I本金总额的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