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俞建午被罚超1.1亿元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俞建午违法所得36,793,079.75元,并处以110,379,239.25元的罚款。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俞建午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210013号).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俞建午先生的告知,俞建午先生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5号),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5号)将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当事人俞建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俞建午违法所得36,793,079.75元,并处以110,379,239.25元的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银行账户(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俞建午先生在《告知
函》中已明确将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本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事项,是对公司董事长、总裁俞建午先生个人的处罚决定,其个人账户股票交易并未涉及本公司股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