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开展10 亿元应收账款票据业务

有利于在不增加有息负债的情况下为我司提供资金支持,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中交地产”)及子公司拟通过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金服”)、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保理”)开展10 亿元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合作。我司作为所属子公司付款差额补足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连带的差额补足保证。

我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主体: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2、融资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
3、融资期限:1 年期以内(可滚动)
4、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计划利率。
5、增信措施:中交地产、中交地产下属子公司与国新金服签署
相关协议,明确融资主体并做相关的回款承诺保证,中交地产出具《付款确认书》对供应商保理业务确权,中交地产作为所属子公司付款差额补足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连带的差额补足保证。

对公司的影响,我司通过开展应收账款票据业务,有利于在不增加有息负债的情况下为我司提供资金支持,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我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项业务不会对我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我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