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阳地产 :悉数赎回2021年到期金额为1亿美元13%优先票据

本公司认为,於到期时赎回2019年10月票据将不会对其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告乃由弘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的上市通告(「上市通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发行於2021年到期本金总额为100百万美元的13%优先票据(「2019年10月票据」)及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以及(ii)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0月18日的公告(「购回公告」),内容有关部份购回2019年10月票据。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市通告及购回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2019年10月票据已於2021年10月30日(「到期日」)到期。本集团已按2019年10月票据的条款及条件按其未偿还本金额连同累计至到期日的利息悉数赎回票据。本公司认为,於到期时赎回2019年10月票据将不会对其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2019年10月票据将被注销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撤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