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董事陈奕伦、姜佳立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投反对票

理由为:对于 公司三季度所表现的公司经营恶化,需要得到管理层合理解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10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现将董事对公司《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异议说明公告如下:

董事陈奕伦、姜佳立先生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投反对票,理由为:对于 公司三季度所表现的公司经营恶化,需要得到管理层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