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山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获准注册

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 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和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的中期票据。

近日,宝湾物流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 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856 号), 同意接受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本次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5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 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 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宝湾物流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 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 息披露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