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调整 2021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 累计申请不超过55亿元融资

授权董事长办理 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相关融资事宜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1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拟对《关于 2021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 的议案》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议案“关于 2021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调整为“关于 2021 年度 融资计划的议案” 二、原议案中“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 银行借款”调整为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 融资”。

三、原议案中“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相关借款事宜”调整为 “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的相关融资事宜”。 调整后的《关于 2021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 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融资,授权董事长办理 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相关融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