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对外担保16.51 亿元

相 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 行的股东投入

本次担保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间接全资 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拟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 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统建”)、西安悦达悦睿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安悦达”)、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交投”) 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电建地产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国置业”)拟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启 润”)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6.51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承 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合计为 0 元人民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为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电建地产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西安 悦达、成都交投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同意电建地产及南国置业为其参股的重庆 启润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前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16.51 亿元人民币;相 关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 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的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悦达悦睿 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洺悦兴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主要为满足项目合作及项目开发建设需求, 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运营而同比例进行的股东投入,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