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恒裕集团与华侨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裕集团部分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2021 年 9 月 22 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联控股”或“上市公司”)收到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资本”)、杭州金研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研海蓝”)、河南富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富鑫”)《关于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告知函》,根据该函告显示:恒裕集团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获取华侨城集团持有的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12.0842%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裕集团部分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恒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同意在恒裕集团及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合法合规及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本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原则,可能会提议对上市公司业务模式、管理体制等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具体将在后续进展过程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联集团层面的股权变动及其后续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