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 年年报问询函

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6 月 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共同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于 2021 年 6 月8 日、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 2021-049 号、2021-050 号公告)。

截至目前,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公司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为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协调各方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