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关于共同成长计划第三期管计划:已累计买入2万股

将继续通过资管计划按照共同成长计划规定的股票获取方式完成迪马股份(标的股份)的买入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共同成长计划第三期满足提取标准的议案》,根据《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共同成长计划”)资金提取原则及相关要求,公司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802,845,360.19 元为基数,以2020 年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作为提取依据,按规定比例提取金额90,142,268.01元作为参与计划员工应付薪酬的组成部分,实施第三期共同成长计划。

提取金额中将有不低于 90%的资金通过委托投资的方式获取和持有迪马股份的股票(上述股票购买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配资,但不能超过 1:2 的配资比例);股票获取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融资融券、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或配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根据个人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公司共同成长计划第三期计划参与人共计 30名。按照共同成长计划规定,资金提取须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之后的 60 个工作日完成。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迪马股份股票共计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78%,成交均价2.501元/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共同成长计划的要求,在提取上述共同成长计划资金完成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1年11月23日前),公司共同成长计划第三期将继续通过资管计划按照共同成长计划规定的股票获取方式完成迪马股份(标的股份)的买入,并根据市场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合理配资。公司将严格履行窗口期相关禁止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共同成长计划第三期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