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16 套房地产

本次拍卖成交且拍卖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期后利润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 16 套房地产拍卖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因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等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查封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

公司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拍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被执行人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20 套房地产拍卖情况》。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被执行人义乌世茂名下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 1 幢 1 单元 1902、3501、3502、5001、5002 室房地产,1 幢 2 单元 1101、1102、2301、2302、3901、3902 室房地产,1 幢 3 单元 801、802、2602、5001、5002 室房地产。拍卖总价款 132,215,700元,上述 16 套房地产过户税费为 9,683,226.05 元。发放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执行款 122,532,473.95 元。

上述执行款 122,532,473.95 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本次拍卖成交且拍卖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期后利润。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