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惠州公司拟申请将御湾雅墅项目进行阶段性抵押

将对公司销售新签及销售回款造成一定影响

近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第二分局(以下简称“惠城二分局”)下达的关于惠州公司开发的御湾雅墅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要求惠州公司收到通知后办理土地增值税补税事宜。因惠州公司与惠城二分局就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在土地成本分配、工程造价认定以及开发费用扣除等方面存在意见分歧,惠州公司拟向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惠州公司拟申请将御湾雅墅项目 10 套 C 户型别墅及 10 号楼进行阶段性抵押,抵押期限为 180天。该部分资产总面积 8,171.78 平方米,经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总值为 13,419.95 万元。

2021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27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以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将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发送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旺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办理项目资产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抵押资产用作纳税担保,在担保期内相关资源不能出售,将对公司销售新签及销售回款造成一定影响。税收清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净利润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