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向广东亿华房地产提供11.13亿元债权投资到期未获清偿

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 253,997.75 万元

公司正在对关于广州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亿华公司的债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与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公司”)、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光公司”)、广州市景点商业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点公司”)

签订《广州市景豪坊项目合作合同(珠江-安信)》、《广州市景豪坊项目合作合同(珠江-景兴)》,约定公司受让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亿华公司 41%的股权,并向亿华公司提供 111,326 万元的债权投资。

公司作为委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北京路支行”)作为受托人、亿华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工行北京路支行接受公司委托,向亿华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11.1326 亿元。贷款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9 日起计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止。上述合同签订后,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2 月 12 日、3 月 20 日、3 月 27 日向亿华公司发放 4 笔借款,金额合计 11.1326 亿元。现该笔债权款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4.63%。

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已就上述债权投资 11.1326 亿元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80),该案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 253,997.75 万元,其中,115,426 万元已出现逾期;116,628.35 万元面临偿付风险。截至年 12 月 31 日,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77,573.52 万元。公司前期未进行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