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筹划员工持股计划 符合条件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

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9.53%,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体持股规模以后续审议披露的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实际缴纳出资为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公司股份,以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性的业务,包括兼职或提供服务的,不得成为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监事会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存不确定性。

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