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集团:上半年合约销售116亿 同比下降44.27%

母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为人民币63亿6,295万元

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或「禹洲集团」或「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期内」)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该等中期业绩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该等中期业绩亦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财务摘要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合约销售金额人民币116亿7,482万元,同比下降44.27%。

收入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123亿9,309万元增加0.75%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124亿8,63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为人民币63亿6,295万元,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佔溢利为人民币5,909万元。

董事会建议不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派付中期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