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已进一步于公开市场回购 2024年4月15日到期境外债券

回购本金合计 7,000,000.00 美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 议、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境内外开展债券融资工作,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完成在境 外发行债券(债券代码:XS2203986927),该债券已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债券购 回的提示性公告》(2021-150)。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股东大会对经营层的授权, 公司已进一步于公开市场回购 2024 年 4 月 15 日到期的境外债券 XS2203986927, 回购本金合计 7,000,000.00 美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条款注销已回购 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