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
宣布沈达理先生(「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起生效。
沈先生,现年 58 岁,是霍尼韦尔国际公司(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霍尼韦尔」)(纽约证券交易所代号:HON)全球高增长地区总裁及自二零零四年九月起为该公司的行政人员。
沈先生负责推动霍尼韦尔在全球高增长地区,如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中东、东欧等地的业务拓展。在加入霍尼韦尔之前,沈先生於信息技术及管理谘询范畴有 20 年经验及曾於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期间担任德勤管理咨询公司大中华区总裁,为中国国有企业及在华跨国公司提供战略谘询,帮助这些公司制定并实施可在国内外持续发展的企业战略。沈先生於加拿大麦基尔大学修读数学及电脑科学、持有英国萨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於宾夕凡尼亚大学禾顿商学院修读电子商务行政人员课程。沈先生是一位资深飞行员并持有美国联邦航空总署飞行驾驶员认证(航空运输驾驶执照)及喷射飞机类别等级的最高级别。
沈先生是智库艾斯本研究所的“亨利˙克朗研究员”,也是该研究所中东地区领导力项目及中国研究员项目的发起人之一。他还担任中国重庆、武汉市市长特别顾问。同时,他还是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成员以及上海交通大学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共同创办的双硕士学位项目“中国全球运营领袖项目”管理委员会联席主席,以及柏克莱加州大学创业与发展中心 (Centre for Entrepreneurship and Development)的顾问委员会成员。
沈先生在大中华区(包括香港及上海)生活了超过二十五年,通晓六种语言包括普通话。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沈先生於过往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职务。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布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涵义,沈先生於(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之债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中间接持有合共美元的权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涵义,沈先生概无於本公司任何证券中拥有权益。
沈先生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其任期自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起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止结束,并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上市规则及任何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定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根据服务协议及基於沈先生的职务及责任,彼可获得每年 300,000 港元的董事袍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沈先生之委任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注意的其他事项,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v)条之规定而须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
董事会热烈欢迎沈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