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因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项目协议纠纷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依法判决解除签订的《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及被告向原告支付投资补偿款、违约金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的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确认截止《解除协议》签署日,由于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已无法继续实施,三方同意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解除《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

解除 PPP 项目协议的背景和原因
1、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 PPP 项目”)经公开招标,由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丙方”)、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成为本 PPP 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本 PPP 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选定后,由政府方出资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投资组建了项目公司,即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即“乙方”),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3、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系“甲方”之前身)与乙方于2017 年 7 月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以下简称《PPP 项目协议》);
4、项目实施后,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各方又先后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分别为:(1)2017 年 12 月 26 日,甲乙丙三方签署了一份《关于<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的补充协议》;(2)2021 年 2 月 18 日,甲乙双方又签署了一份《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补充协议(二)》。

现各方确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本 PPP 项目已无法继续实施,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的解除协议》,一并解除各方曾签署的 PPP 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本次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的解除,是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下属公司“宁波时光海湾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因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项目协议纠纷事宜,作为原告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解除签订的《奉化滨海养生小镇 PPP 项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及被告向原告支付投资补偿款、违约金。宁波市中院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3)浙 02 行初 85 号),宁波市中院已决定受理该项行政诉讼案件。

此次解除协议的签署与前述行政诉讼不存在冲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事宜仍在根据法律程序规定正常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