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旅:重组债务余额 4.75亿元还款期限展期

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华联”)、惠州市新华联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华联”)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北分”)于 2018 年 11 月就华融北分收购公司 6亿元的重组债务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由公司及共同债务人天津新华联和惠州新华联向华融北分偿还上述款项,还款期限为 36 个月。

近日,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申请将该笔重组债务展期,公司及天津新华联、惠州新华联与华融北分签署展期相关协议,将剩余重组债务余额 47,500 万元的还款期限展期至 2023 年 5 月 28 日,上述展期事项相关主体已经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融资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