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陈胜敏辞去董秘职务 继续担任财务总监 侯丽接任

2016 年 1 月起任宋城演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陈胜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陈胜敏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胜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胜敏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辞职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胜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3,3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未来陈胜敏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

陈胜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侯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侯丽,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在读。2008 年 5 月入职宋城演艺,历任宋城演艺证券部专员、主管、总经理助理,2013年 1 月起任宋城演艺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1 月起任宋城演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5%。侯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