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服务:延迟寄发通函

故预计该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3年10月4日或之前。

兹提述德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主要及关连交易。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列(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ii)本集团的财务资料;(i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有其就收购事项的意见及对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iv)独立财务顾问函件(载有其就收购事项对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v)目标公司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vi)目标车位的估值报告及未经审核损益表;(vii)目标公司的会计师报告;(viii)经扩大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ix)该物业的估值报告;(x)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xi)上市规则所规定须披露的其他资料的通函(「该通函」)将于2023年9月1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将载入该通函的若干资料,故预计该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3年10月4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