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服务:控股股东出售237000000股股份

杨女士将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告乃由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获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杨惠妍女士(「杨女士」)知会,于2022年12月9日,必胜有限公司(一间由杨女士全资拥有的公司)已与J.P.Morgan Securities plc(「配售代理」)签订以二级大宗交易方式的配售协议。

据此,配售代理同意配售,而必胜有限公司同意出售其现有合共237,000,000股本公司股份(「配售股份」,约佔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7.03%)予若干独立投资者,每股配售股份售价为21.33港元,总代价约为5,055百万港元(「出售事项」)。

紧随出售事项后,杨女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目将由1,455,336,100股股份(约佔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3.15%)减少至1,218,336,100股股份(约佔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6.12%)。杨女士将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杨女士已进一步知会本公司,据其所深知,配售代理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一名第三方且与彼等并无关连。

本公司预期出售事项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业务营运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出售事项的完成须待配售协议的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由于出售事项可能进行亦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